“博世百分百”活动细则:
活动期间:
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以本活动博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系统的时间为标准时间。
参与方法:
活动期间,购买以下博世产品:乘用车用:刹车片,空调滤清器,双铱金/双铂金火花塞,新风翼雨刮片 ,消费者通过扫描促销包装上刮刮卡内二维码,根据指引参与“博世百分百”活动,进入兑奖网站注册,累计积分,满额后即可兑奖。
奖品设置:
一个积分价值一元人民币,积分可兑换相应的电子消费券。此消费券可在指定网站消费结算时直接使用,无任何门槛,可叠加使用。使用期限按券面标注为准。中奖率100%,奖品为1元-5000元电子消费券。中奖人数依参与人数不同而变化。电子消费券可在电子商城上购买商品时抵用,有效期限请见兑奖网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兑奖时间:
累计积分: 自拿到促销装产品之日起至6月30日止可在兑奖网站上累计积分
兑换时间: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可将累计的积分兑换券面为五元及其倍数的电子消费券
兑奖方式:
1. 在兑奖时间内,将累计的积分兑换可将累计的积分兑换券面为五元及其倍数的电子消费券(如:您现有账户上有4积分,可继续叠加至5分以兑换5元电子消费券;您现有账户上有18积分,可兑换15元电子消费券,剩余3分可继续叠加使用)
2. 获得电子消费券后即可在相应的购物网站上消费抵用。
3. 每个二维码只可使用一次,不可重复使用。
4. 请兑奖者在本规则规定的兑奖期限内兑奖并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若兑奖者逾期兑奖或逾期使用而导致奖券兑换或使用不成功,视为兑奖者放弃获奖资格,活动主办方将不承担责任。
5. 活动进程可查看网站http://lucky.bosch-aa.com.cn/2015/及微信服务号(博世中国汽车售后)的定期更新
奖品使用规则:
1. 您获得的消费券可在购物网站上直接抵扣现金。
2. 使用活动兑奖券的订单(包括运费险)发生退款时,兑奖券部分不退还。
3. 在获取和使用奖券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奖品提供方将取消您的中奖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并收回奖券(含已使用的奖券及未使用的奖券),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活动主办方:博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由博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所有